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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党委文件) 点击数:3587 发布日期:2018/9/19

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所在支部决定。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四、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账,定期召开会议,汇总工作情况,帮助党员解决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员主动联系群众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做好联系情况检查、记录。党员联系群众情况和成效作为党员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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