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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数:3871 发布日期:2017/3/3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及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和学院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学生群体斗殴事件及其他危及学院安全和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涉及师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或区域内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山林、地震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学院网络、广播等媒体播发的有害信息,利用学院媒体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教学及考务类突发事件

包括由上级或地方组织的省级以上统一考试考核、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考核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考核实施,评卷定级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

(二)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原则;

(三)分级分部门紧急处理、协调一致原则;

(四)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学院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市相关部门报告。

(二)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

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及时报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发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检查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专项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统一指挥学院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工作。

(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开展防范火灾、交通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对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指导;收集其他院校事故灾难类信息,并适时予以通报;及时赶赴灾难事故现场参与指导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工作;及时向学院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根据学院安排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信息;及时制定处置方案,落实人员紧急抢救措施;负责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适时予以通报;督促根据事件性质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

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在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应急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院产生的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应急对策。

(五)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信息教学中心、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防止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有大型安全事件,及时向学院报告。

(六)教学及考务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培训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确认事件性质;启动相应预案;协调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处室、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误。领导小组应及时向省厅和市相关部门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延续上报有关情况。

(三)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党政办公室和处置小组要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四)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五)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

各处室、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六)信息发布

要遵循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六.应急保障体系

(一)信息保障

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施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有专人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使用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资金纳入学院财政预算,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保障落实资金充足。

(四)队伍保障

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组织开展针对应急人员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作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系及学工部,也可直接向分管领导汇报。

2.系及学工部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务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大恶性事故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向学院汇报。

3.事件处理人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相关系及学工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2.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系及学工部管理人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向学院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者应立即报告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系及学工部和保卫处,同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2.班主任、系、学工部、保卫处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将伤员送至医务室或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相关系、学工部或分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知情者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学院汇报。发生学生伤亡的,班主任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恶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学生聚众滋事事件的处理

1.了解情况、控制事态。发生学生聚众滋事事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通知学生所在班级、系、学院分管领导及保卫处、学工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2.稳定教育、分化疏导。相关系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院正常秩序。

3.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保卫处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系。

2.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保卫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3.保卫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其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1.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相关处室、单位要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2.事件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予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部、系或班主任做好解释工作,对聚集师生进行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并立即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对群体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关闭学院大门,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不准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院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和师生中间,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5.若发生串联、集会、游行等情况时,学院相关处室、单位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护秩序,同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师生出现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会的作用,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八、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置办法

1.发现火情后,在场人员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系、学工部和保卫处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保卫处负责组织灭火;学工部负责组织疏散学生,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切断电源,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为处置突发事件而储备的灭火器材、通讯器材、照明设施、宣传工具以及其他器材设备,随即投入使用。

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物资等手段,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办法

1.房屋倒塌事件发生后,院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

2.采取果断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避免和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物资等必要手段,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5.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三)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安全事故时,活动组织部门和现场安全人员必须稳定现场秩序,根据活动现场的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控制局势。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预案,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抢救,继续疏散现场人员,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及时向省人社厅和政府部门报告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5.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四)校园恐怖、爆炸事故处置办法

1.学院发生恐怖、爆炸事故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卫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救援行动。

2.要在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及时向省人社厅和政府部门报告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4.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保卫处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五)各类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置办法

1.学院使用、管理和存放危险品的单位,要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使用管理和存放危险品的单位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要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政府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六)交通事故处置办法

1.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110、120报警,使受伤人员尽快得到救治。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系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学工部和保卫处,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2小时内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保卫处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5.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

(七)外出实习、培训、参观、考察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2.立刻向110、120报警,及时将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3.积极与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援和帮助。

4.在准确判断事件性质、权衡事件轻重的基础上,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工作,必要时组成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组赴事发地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5.认真做好其他师生及伤亡师生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八)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办法

1.如遇停水、停电、停气和通讯保障出现故障,事先接到通知的,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2.对突然发生停水、停电、停气的故障,后勤管理处要在最短时间内安排维修,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漏电、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学院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修,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支持帮助,尽快恢复正常。

九.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公共突发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办法

1.学院出现肺鼠疫、肺碳疽、霍乱、非典、禽流感、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要求患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由学院卫生所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

2.学院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工作场所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传染源。

3.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4.如为烈性传染病,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者所在办公室。停止院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主管部门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学院所有场所进行消毒。此项消毒可请卫生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院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学院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院稳定。

(二)学生急病或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办法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相关系及学工部。

2.班主任或系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医务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医务室进行紧急处理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疾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获悉情况2小时内上报学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学院相关部门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院。

5.如发生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要紧急联系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如下程序执行:

(1)责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迅速组织人员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班主任及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做好学生家长的疏导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卫生所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深入各部门、各班级,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做好病情调查,并预测发展趋势。

(6)相关处室、单位要做好抢救必须的车辆、药品、消毒用品等保障。

(7)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院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提前做好抢救物资器材的准备,开展应急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二)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主要工作是:

1.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

2.基础设施抢救与应急恢复。尽快修复被毁坏的公路,协助电信部门抢修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设施,保障供电、供水、供气。

3.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物资等手段,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粮食食品和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安置工作。协助民政等部门调配救灾物资,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学院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十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机制。信息中心要对校园网络建设的整体规划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和预警机制。增加相应的网络设备及网络管理软件,实时对校园网各节点设备进行监控,对用户使用校园网进行管理,及时发现网络异常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网络和信息的安全畅通。

2.预警监测。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应对校园网络的核心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必要的除尘、除湿处理,针对可能因雷击、电源、水灾、火灾、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人为破坏引起的各种事故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加强网络与信息保障预警信息的检测收集工作。

3.预警行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获得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及时指示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网络和信息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急响应

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校园主干网络中断或全网中断超过30分钟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公安有关法律法规、我院相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的重大事件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供电紧急事件发生后,由信息部门和后勤管理处负责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设备运行情况等条件进行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进行现场维护。

网络运行期间,如遇线路中断、路径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邮件系统故障等相关事故,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置。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针对学院对外服务各服务器产生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端口扫描、恶意代码的发生,信息中心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决定上报或通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实施控制,并做事件记录并总结。

2.非法信息传播

非法信息传播事件发生时,组织宣传部应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为恶劣时应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三)应急保障

1.组织人员保障

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统一协调处理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全院校园网的管理以及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协调机制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与相关部门、防病毒厂商、系统集成商等网络运行安全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日常配合和协作。

2.通信保障

信息中心和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应保证与公安、消防、电力等单位通讯联络的畅通,以便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3.环境与技术保障

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控制区域内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定期检查各网络节点设备间的运行环境。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队伍,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对网络运行中遇到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难题提出科技攻关需求。

(四)信息上报和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网络中断和非法信息传播的区域,应立即将情况上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2.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请求指示,并启动本预案。

(五)后期处置

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任务结束后,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做好突发事件中网络设施损失情况和非法信息传播造成损失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十二.考试考核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发生校内考试考核试题泄密,根据种类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泄密的时间、地点、考试考核类别、涉及人员处理等;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评估;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二)发生省级和国家级考试考核试题泄密,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信息内容应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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