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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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点击数:3508 发布日期:2019/4/29

1、本人持校园一卡通进行借阅,证件只能本人使用,不能转借,如发现转借证件,将扣留证件,并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2、对校园一卡通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污损如有遗失,应立即挂失,挂失前已借出的书刊由持证者负责赔偿。

3、所借图书资料,应按期归还。过期予以罚款。每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损坏或丢失按照图书的2--3倍罚款,绝版书或工具书按5--20倍进行罚款。

4、书库不得带包/书籍入室。

5、书库,室内不准大声喧哗,唱歌,吸烟及扰乱借阅秩序,发现后,如不听从批评教育者勒令出馆。

6、学生借阅每人限定3本,借阅时间15天,未看完者可持借书证到馆办理续借一次。如到期不还者按超期罚款。

7、教职工最多限借6本专业书籍和4本综合书籍,借期2个月,小说半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办理续借一次,到期不还者按超期罚款。

8、馆藏书刊借出后,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论到期与否,图书馆可随时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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