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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点击数:2532 发布日期:2008/4/7
     4月3日上午,我院组织全体学生在学院中心广场举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签名活动。院领导李元富、李松涛、陈世伟、张兆江,及学管处、团委、药品营销系、制药工程系的负责人参加了活动。签名活动由学管处副处长韩卫国主持,团委副书记张晶、学生代表冯泉珍分别发言,副院长李松涛做了总结讲话。最后院领导和学生们拿起手中的笔,在写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红色条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共青团泰安市委、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中小(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为切实把这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制定活动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并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每个班级召开主题班会,重点对上山野外实习班级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在大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原文和相关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统一组织全体学生集中收看森林防火宣传片,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高大家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学院于4月3日上午举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签名活动。四是学院充分利用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的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常识,营造了浓厚氛围。
    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学生提高了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学们表示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热爱“蓝天、碧水、青山”,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从小事做起,不仅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实践,而且能够积极向亲属及周边人员宣传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坚决制止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
                                 (王艳  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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