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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康养实训中心(A、B 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236 发布日期:2023/5/18

1. 招标条件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康养实训中心(A、B 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X-GC-20230423-01

2.2项目名称: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康养实训中心(A、B 楼)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

2.4项目概况: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康养实训中心(A、B楼)建设项目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南校区北部,A、B楼均三层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主要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暖通及电气安装等单位工程。

2.5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416466.31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安全)内容编制的通知》(泰建字〔2021〕9 号)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据按照工程建设规模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且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将人员信息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在施工中严格落实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度。

3.4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http://www.taggzyjy.com.cn/fwzq/011001/011001002/service_construction2.html)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官网;

7. 联系方式

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址: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

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财务处

话: 0538-89416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仉钰、陈俊晓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

电话:13505317373;15605418687

电子邮件:Zy18687@163.com

8.异议和投诉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单位加盖公章)或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1.2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人:仉钰、陈俊晓

联系方式:13505317373 15605418687

8.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

监督科室: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8-8938987;

8.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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