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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版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知.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 东 省 总 工 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鲁人社字【2010】260号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为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的热情,推动全省医药行业群众性练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的升级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医药行业协会决定举办2010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医药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由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承办。为了加强对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本次竞赛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市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初赛组织工作和参加全省决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
本次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遵循通用性、普遍性和技术性原则,按照省级一类竞赛要求,结合医药行业特点,设置四个职业(工种)的竞赛,分别为: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
三、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参照《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并结合职业(工种)岗位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命题;药物分析工、药物制剂工参照《医药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国药人字(1995]第551号),结合职业(工种)岗位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命题.
四、参赛人员
全省范围内务药品生产、流通;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受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的限制,可根据本人现从事职业选取任意一项竞赛项目报名参赛。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方式集中进行,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竞赛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竞赛时间按相应职业(工种)工作要求限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分值的30%和70%计入竞赛个人总成绩。
六、奖励办法
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成绩优秀的人员和团队按以下办法奖励。
(一)个人奖
1、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照程序申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3、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年龄35岁以下的由共青团山东省委按照程序申报“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4、大赛决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组委会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成绩特别优秀的推荐申报“国家级技术能手”称号。
5、参加决赛的选手,理论、技能成绩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和单位,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
附件:1、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2、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3、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印章
附件1
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织部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 张风光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建生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慎民 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陈绍民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利华 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
任海涛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
贺端浞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
委 员 房 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刘宝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王效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处长
李轩红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何蕴华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周克民 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杨烈鹏 共青团山东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王唯佳 省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孙戈力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曹体和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院长
裁判长 高鲁民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三、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曹体和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院长
副主任:李元富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松涛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副院长
丁文花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命题科科长
成 员:刘建升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培训处处长
田景水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办公室主任
范令刚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教务处处长
翟树林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实训中心主任
四、组委会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高鲁民
裁判员:决赛裁判员届时由组委会聘任
附件2
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安排
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在2010年6月20日前进行完毕.各市参照省竞赛组织形式,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市初赛的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全省决赛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方式
竞赛分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参赛选手按照所报项目进行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理论竞赛采用百分制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成绩的30%计入选手总成绩;技能竞赛,按各职业(工种)组别抽签分组,确定选手竞赛顺序,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技能操作,评判员现场评分,各职业(工种)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按得分的70%计入选手总成绩。
三、组队方式
以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每名选手限报一个职业(工种),各市每个职业(工种)最多不超过4人(其中药物制剂工为两人一组参赛),并安排一名领队带队参赛。
四、职业(工种)竞赛项目
1、药物制剂工:
理论竞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技能竞赛:机器调检、压片操作、质量检测。
2、药物分析工:
理论竞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技能竞赛:容量分析、紫外分析、高效液相和薄层扫描分析。
3、中药调剂员:
理论竞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技能竞赛:中药调剂、中药鉴别、问病荐药、药品分类陈列、审方
4,医药商品购销员:
理论竞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技能竞赛: 问病荐药、药品介绍、药品验收、分类陈列。
五、竞赛奖励办法
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成绩优秀的人员和团队按以下办法奖励.
(一)个人奖
1、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照程序申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4、大赛决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组委会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5、参加决赛的选手,理论、技能成绩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和单位,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
六、竞赛经费
1、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收取参赛选手费用。
2、省决赛、各市初赛,均可吸引企业参与竞赛组织活动,并接受企业赞助,统一或分别冠以赞助单位名称.具体事宜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协调联系.
七、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2、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参加决赛选手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6张,于6月20日前统一报送组委会。
4、各职业(工种)决赛报名表、竞赛大纲或有关竞赛的信息请随时登陆www.sdyyjsxy.com查询或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8—8941716。
附件3
2010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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